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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演讲】我心中的宪法

演讲人:高386班  梁慧娜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今天的国旗下演讲,我想与大家一同分享:我心中的《宪法》。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其中的“理”,内涵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义、正直,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宪法确立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制定,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生活中,当我们不认同某些人、某些事时,我们可否想到:那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应当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当现实中,我们畏惧于某种强权、某些不公时,我们可否想到:这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应当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还应当明白,每天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关心父母、敬畏师长、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其实都是对《宪法》权利的珍惜与尊重,都是在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

我们应该热爱为中国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引领的宪法;我们应该坚信,未来的我们可以成为推动《宪法》发展、拥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合格中国公民。

让我们一同捧起《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涵养理想、积蓄力量、为明天努力奋斗!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