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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19年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19年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19】19号)的精神,为保证2019年初一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本校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期、就近、免试升入初中,特制定本方案。

一、山西师大实验中学义务教育服务区(依据临教基[2017]47号文件)

东至秦蜀路以西;西至滨河路以东;南至迎宾大道以北;

北至印染巷以南(此服务区内含尧庙镇郭村村民)

二、招生计划

轨制:四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200人。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作业”。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的原则,消除大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入学条件

(一)在本服务区内居住的城区户口居民子女

1.子女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

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房产证的实际住址为准;其父母丧失监护能力,需变更法定监护人者,依法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核确认后,以变更后的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城区无房户子女,按户口所在地的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应租房五年以上。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它证明材料。

5.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本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临汾市教育局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我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学习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我校可接纳就读。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7月10日—15日在学校门口和校园网上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 7月16日---7月20日我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持原就读小学学生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发放并加盖学校公章)、户口本、居住证、房产手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收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地点: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初中部明志楼一层学务处

3.7月21日---7月25日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服务区、家庭调查核实。

  7月29日结束初一招生工作,将招生结果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与全国中小学生数据库核实后确定学校录取学生名单

  8月10日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六、咨询电话:15713570399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