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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大实验中学2017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临教基〔2017〕35号文件的精神和《2017年临汾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了做好2017年我校初一招生工作,确保今年我校初一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我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的原则

4.坚持遏制择校的原则。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招生轨制:四个教学班,200人

三、招生片区(依据《2014年临汾市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东至秦蜀路以西;西至滨河路以东;南至迎宾大道以北;北至印染巷以南(此服务区内含尧庙郭村村民)

三、招生对象

1.我校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本市户籍未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片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视残、听残、智残)。

 四、招生条件

(一)本地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办理户籍或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址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的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就读初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证明(学籍卡)等证明到我校登记、报名。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城区无房户的子女就学,按现住址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原则上租房在五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租房合同及其它材料。特殊情况的应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

6.小学在外地就读的本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市教育局申报,按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我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学习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我校可接纳就读。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7月10日—15日在学校门口和校园网上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 7月16日---7月20日我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持原就读小学学生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发放并加盖学校公章)、户口本、居住证、房产手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收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出生医学证明、社保证明、儿童防疫证、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名。

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家庭调查落实。

4. 7月31日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经与上报的全国中小学生数据库核实后确定学校入学学生名单,并经市教育局招生领导组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 8月1日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9月1日新生入学报到。

六、招生地点: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一层学务处

七、咨询电话:15713570399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