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有效提高我校课堂教学改革效率,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31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规定执行,结合我校现有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中学教育工作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5.应聘者须是统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条件,能够办理派遣手续。
6.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硕专业一致。
(1)制订并上报《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2)招聘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人社厅,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校园网、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省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3)受理应聘申请。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要达到3:1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②笔试:笔试由山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进入面试。
③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分为讲课、答辩两部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再进入考核环节。
④最后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确定。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校按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7)对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预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山西师大纪委将全程参与招聘教职工的过程,实行民主监督,同时邀请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参与检查、指导。
2.招聘录用的教师来我校工作后,必须严格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如在工作中发现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严重问题,并经谈话无明显改变者,或在应聘过程中向学校隐瞒个人不良状况者,学校将有权随时解聘,劝其离开学校。
3.凡与应聘者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2014年6月28日。
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厚德楼208办公室。
报名时需填写《山西师大实验中学201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等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咨询电话:0357-2512597 131111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