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临汾市财政局1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补充医疗保险调整后的缴费情况作如下说明:
自2012年1月起,基本医疗保险不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由原先的5元/月调整为8元/月,用人单位缴费由原先的3元/月调整为5元/月,个人缴费由原先的2元/月调整为3元/月。个人缴费方式和以前一样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学导处校医室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