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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0年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0年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临汾市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临教基【202034号)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20年初一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我校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期、就近、免试升入初中,特制定本方案。

一、山西师大实验中学义务教育服务区(依据临教基[2017]47号文件)

东至秦蜀路以西;西至滨河路以东;南至迎宾大道以北;

北至印染巷以南(此服务区内含尧庙镇郭村村民。

二、招生计划

轨制:四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200人。

三、招生原则

1.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作业”。

3. 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的原则,消除大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入学条件

(一)在本服务区内居住的城区户口居民子女

1. 子女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

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房产证的实际住址为准;其父母丧失监护能力,需变更法定监护人者,依法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核确认后,以变更后的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 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 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 城区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口所在地的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应租房五年以上。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它证明材料。

5. 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本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临汾市教育局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我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学习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我校可接纳就读。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88日—810日在学校门口和校园网上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  812---815日我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持原就读小学学生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发放并加盖学校公章)、户口本、居住证、房产手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收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20812日——15

上午:830——1100 下午:330——530

地点: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初中部明志楼一层学务处

3. 816---817日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服务区、家庭调查核实。

 820日结束初一招生工作,将招生结果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与全国中小学生数据库核实后确定学校录取学生名单。

825日前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六、疫情期间,请大家报名时戴口罩,自觉排队,间隔一米,服从学校安保人员管理。

七、咨询电话:姜老师:15713570399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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