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21年晋升正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临教师函【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晋升正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流程》,现将2021年正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严格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56号)附件1执行。
二、推荐职数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本次职称评审推荐名额为1名。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内容 |
负责处室 |
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 |
公示文件、职数 |
办公室 |
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 |
报名、相关处室资格审核,党委办公室审核师德师风情况 |
相关处室 |
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 |
公示资格审核情况 |
办公室 |
2021年9月18日 |
民主测评、党政联席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 |
办公室 |
2021年9月19日-2021年9月23日 |
公示拟推荐人选 |
办公室 |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9月13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1年正高级职称评审报名表》(在学校网站下载),到相关处室审核申报条件:师德师风情况由党委办公室审核;资格条件由办公室审核;育人工作由学导处或团委审核;教学工作由学务处或者学导处(学导处主要审核教学工作中的研究性学习等相关材料)审核;教科研工作、专业示范由学研处审核。各相关处室审核签字后,公示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公示无异议后,职称评审领导组民主评议,推荐2021年职称评审推荐人选并公示拟推荐人选。
五、其他说明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继续教育成绩为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的成绩单。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每年听评课在40节以上。教学工作量及周课时情况由学务处出具证明材料,听评课情况由学研处出具证明材料。
4.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论文检索页,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须提供《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目录。
5.课题应有立项、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证书等材料。
6.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应提供学校(学研处)批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师徒结对子协议、被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等。
7.各项工作业绩须经单位推荐、核实取得,凡未经单位推荐、核实所取得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可。
8. 2016年以前师德师风考核以《教师系列量化考核表》的师德师风为准。
9.时间比较紧,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文件要求自行准备材料。
10.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五、评审机构
以《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晋升正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流程》为准。
附件:1.《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临教师函【2021】25号)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56号)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