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按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制定主要岗位安全职责如下:
一、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长、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遇到突发事件时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区、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0.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党委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5.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思政教育工作。
(四)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餐厅、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器械、水、电路等),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七)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
1.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演练活动的录像、照相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政教处主任
1.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定期召开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跟踪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坚持定期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5.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通过举办专家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3.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教导处主任
1.负责教导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8.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做好电教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本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方案,校外专家、教师及学生安全(要有活动预案)。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教科处主任
1.负责建立教科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加强本处室及办公室、备课室的水电安全管理。
4.负责本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方案,校外专家、教师及学生安全(要有活动预案)。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后勤处主任
1.负责学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落实本部门不同岗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团委(支部)书记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负责本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方案,校外专家、教师及学生安全(要有活动预案)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心理咨询室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做好全校师生心理普查工作,并建立档案。
3.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4.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十五)年级主任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组织好上课过程中的学校安全演练及突发事件中的学生安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八)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4.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6.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7.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8.组织好上课过程中的学校安全演练及突发事件中的学生安全。
(十九)信息技术教师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组织好上课过程中的学校安全演练及突发事件中的学生安全。
(二十)财务人员安全责任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一)后勤工作人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二)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对图书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三)档案管理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及时检查、维护,确保防火防盗门、灭火器材的完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二十四)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导处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 及时检查、维护灭火器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五)校医室工作人员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定期检查餐厅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保健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六)餐饮公司经理
1.餐厅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餐厅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餐厅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餐厅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品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餐厅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餐饮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明厨亮灶”工作和美好“食”光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七)物业公司——公寓管理员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负责人。
2.建立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建立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管理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3.每个宿舍设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宿舍大门朝外开,夜间严禁上锁。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加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开展宿舍区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每间宿舍门后张挂疏散线路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8.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
9.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10.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巡逻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11.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应立即送往医院,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八)物业公司——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九)物业公司——门卫及安保人员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一键报警器,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门卫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12.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13.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4.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和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政教处保卫科解决。
15.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1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物业公司——保洁员
1.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
3.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卫生间),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一)文印室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惩处原则和办法:
(一)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
1.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
1.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工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疏漏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人不到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及相关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同时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可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3.对聘用制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扣工资、辞退(解聘)。
4.对学校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不力者,如出现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5.对于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