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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属于我校的固定资产:

1.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电子设备

2.单价在300元及以上的家具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采购

总价在2万元以下的,参照一般采购流程,通过填写申请采购审批单进行采购;2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参照招标流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固定资产处置

参照《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处置规定》进行处置。

三、固定资产的其他规定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要及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账实相符。

2.每月定时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对照上月折旧表,确保新增固定资产正常进入折旧程序,且已处置固定资产不再进行折旧。

3.固定资产处置完成后,要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处置,确保账实相符。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后勤处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