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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校工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 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 活动制度

1.利用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春节)组织一次活动。

七、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