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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导师制学习材料

一、学生成长小组导师制的实施背景

最近几年新课程改革发展如火如荼,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坐学习,在这种背景下,小组就被赋予了新的职能,小组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班级管理下的层级管理机构,而成为了班级的一个有机单位。在新课改的教育模式下,传统的班建制已经不能满足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在两者之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新学习组织——小组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课程改革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新模式需要新的学习组织形式,传统的班建制学习模式已不再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小组正是新课程模式下最重要的一种学习组织。可以说,小组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产物,正是“组织”决定了小组的职能,也决定了小组的具体任务。小组的产生决定了需要一个角色来专门指导小组的行为。

2.价值观引导低效。学生是一个独立的感情个体,在中学这个关键性的教育平台上,可能因自己相对不成熟的生长阶段,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一些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很多学校的老师总是权威式或者是以一种看似民主的方式教育学生,很少考虑学生的自我情感和价值需求,往往导致价值观引导低效的局面。

3.学生积极人格特质发展的不良。青年时期是一个狂风暴雨的危险时期。(卢梭语)自青春期始中学生的身体虽已发育成熟,有了行动的自觉性和一定的目的性。然而在智慧、认识、情绪调控、社会经验等方面,仍延续儿童不成熟的水准。然班级地位的改变,重大的人生不幸或者机遇的不期而至,家庭的解体或重新组合,社会制度或风气的巨变等都会对中学生积极的人格特质造成不良的影响。

4.全员德育的缺失。德育是学生各方面得以主动发展的动力机制,德育的成效直接影响学生各方面的成长与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如今学校德育的效果并不令人乐观。中学生德育对象的思想表现错位,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发生倾斜,拜金主义思想、享乐主义思想抬头。从教师层面讲,学生德育工作的开展更多的是由班主任老师来完成,代课老师往往更多关注学生成绩的提高。再加之许多老师自身德育教育意识不强,只注重常规教学工作的进行,忽视了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和深入教育,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只做浅层的评价。

二、导师制的意义

1.有利于小组的健康发展。导师根据小组中每个人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深度学习方式,并在此过程中辅之以“做点”的合理安排、目标任务书的制定、传统文化、养成教育、自信心教育的学习等方式,让学生充分的认识自己,获得自主发展、自我塑造的独立意识,从而对于提高和完善学生形成自立、自主、自信、自强、乐观能群、尊重传统的积极人格特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采用双向选择模式,更能培养学生主动发展的动力,为发展学生的个性创造良好条件。对学生积极人格特质的培养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3.以小组作为导师制实施的基本、学习共同体,通过认真、积极地构建这种“学生社会”单元模式,使得学生能够逐渐的融入自我管理的惯性中,通过主动、积极的参与小组管理和班级管理,明确自身的角色,对于培养责任感和管理、合作能力和领导力意义重大。

4.有利于增强家校的沟通联系。由于导师与家长更加方便易行联系,使得家庭教育得到了加强,家长能及时有效地对子女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这样也巩固了学校的教育效果,树立了学校良好的口碑。

5.有利于促进教师的发展成长。老师在帮助学生成长的同时,我们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教师作为导师,对社会、学生和家庭有了更深的了解,实践过程中也得到了锻炼,在学生成长的同时,教师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6.有利于拓宽德育的实施途径。更多的老师参与德育,实施个别教育。除了常规的学校整体德育、学科德育和班队德育外,开辟了以生为本、关注个性的新德育途径。进行全员德育,改善德育生态模式,更密切、更融洽、更和谐了学生情感价值观的引导和塑造。

三、实施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二)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三)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五)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五、导师的聘任、责任以及义务

(一)导师的聘任

1.导师的聘任由各年级安排协调,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经学校批准聘任并与学生签订协议书。聘任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可连聘连任。   

2.审查与筛选。原则上每位考核合格的教师都应承担导师工作,学校依据聘用条件对全校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3.公示。导师及其所带的小组名单确定后,将在各年级及校园网上公示。导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或未能按本规定履行导师职责的、或学生有特殊原因须更换导师的,可重新聘任,并在学校相关单位备案。导师接受学校的管理,导师的聘任、考核和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部具体实施。在充分尊重小组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确定小组学生与教师的导师关系。  

4.学校实行小组学生成长导师双向选择制度。根据学校的需要,每学期开始,结合学生意向和教师意愿,选聘学生成长导师,,学生成长导师对若干名受导的学生进行帮助指导。

(二)导师享有如下权利:

1.根据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向学校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取得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的工作量并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

3.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导师应该履行如下职责:

导师工作任务的核心是辅导学生进行深度学习,引导学生制定目标任务书帮帮助学生完成阶段性目标。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做点”的合理安排、目标任务书的制定、传统文化、养成教育、自信心教育的学习等方式完善学生学习的能力,并使其成为一个合格的、高素质的新型人才。

1.思想引导。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自主、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2.学业辅导。针对学生个体差异,按照因材施救的原则,指导学生学习,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使学生顺利完成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完成中学阶段的学习任务。对新生入学,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学习计划制定等方面进行重点而全面指导。

3.心理疏导。主要是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帮助学生消除和克服心理障碍,激发他们自尊、自爱、自主和各方面蓬勃向上的愿望。培养学生积极的人格特质,树立学生自信心,使个性活动充分的发展。

4.生活指导。主要是通过关心学生日常生活、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关注并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过程,通过与学生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将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成功的生活经验传授给学生,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遵守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能正确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家校联系,及时向家长提供,所辅导学生的各种状况,使得家长可以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与学习方面的困难。

6.小组目标任务书。在初(高)一年上学期,指导学生制订高中三年目标任务书(即高中阶段个人发展规划)和本学期小组目标任务书。导师根据学生发展情况,指出学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帮助学生完成目标任务书的目标,及时修订目标任务书。

(四)导师的任务

1.导师应该建立以下的工作制度,做好记录。学期末须将相关配套表格提交学校备案。

2.工作任务

(1)引导学生制定目标任务书,帮助学生逐步完成目标任务书所制定内容并及时修正目标任务书。

(2)小组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制度。导师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每月的表现及每次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   

(3)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谈心汇报的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的直接交流、QQ留言、空间留言、微信、短信、电话以及微博等多种形式。但是,要导师要注意保存过程性原始材料,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侵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与班主任、科任教师交流协调制度。导师要经常与该帮扶学生的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交流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表现,力争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并向其他相关教师及部门提供及时信息。

3.材料总结

(1)每学期末,导师应及时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工作小结。

(2)导师应在学期末做好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内容收集,内容包括:

①学生基本情况登记(汇总)

②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

③个别谈话记录表

④学生学业情况记录

⑤家校联系记录表

⑥学期导师工作总结

六、导师制的管理

(一)校级职责

1.导师制实行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安排。

2.学校设置导师管理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成员由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年级学部主任及备课组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年终考核由办公室组织认定。

(二)年级管理

学校在每一年级设置一个导师组,组长由年级主任兼任;导师组成员由备课组长、班主任以及年级干事组成,每两周开会总结工作情况。其中包括通报信息、研究问题、交流经验,并且对各班教师的实施情况做出评价。

(三)班主任管理:

实行以班主任为核心的任课教师小组导师负责制,班主任是班级导师组组长,是本班小组导师制工作的全权组织者和协调者,任课教师要接受班主任领导、对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原有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变,仍应管理、关注全班学生。

1.负责本班导师与学生的选配和协调工作,对有异议或者选聘导师重叠的情况班主任老师要根据小组学生的特点做适当的调整。

    2.协调班内各位导师之间的工作,与导师一起负责班级思想道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3.教育引领学生努力完成“深度学习”任务,查补薄弱环节,提高班级教学质量。

    4.协同导师共同做好班级的“生本化”管理建设,不断提升学生自主管理、自我管理的能力,彰显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班主任应与导师经常性交流。

七、导师制的构成

(一)导师的产生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一个月,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经学校批准确认全校导师人选。各年级根据每位导师所教的班级,由主任或级部主任会同班主任、各导师协调,安排。

(二)学生的确定

1.在导师选聘后,年级组织各班学生充分考虑自身情况进行讨论后,小组自由选择导师,每个小组只能选择1位导师。

2.年级根据学校教学目标和教学工作面,在和班主任、各位导师协商下,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意愿进行协调和双向选择。

(三)导师与学生签订协议

1.学生与教师确定导师关系以后,要在年级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一星期。

2.公示无异议后,在班主任的主持下与学生签订协议。

八、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一) 相关年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情况,将需要与导师结对帮扶的学生进行确定。确定对象时要特别关注学优生、学困生和特长生,尤其关注学科成绩短板、学习有困难、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

(二)学生有如下的权利:

1.根据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向学校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在年级统一协调下,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可以选择自己的导师。

3.对导师在实施帮扶过程中不称职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学校导师领导组反映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三)学生必须履行以下的义务: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初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3.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4.如实填写指导记录,并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情况。

5.学生每周2周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1次。

九、保障制度

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对人的心理施加积极的、潜在的影响,把管理者的意志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是高效率地实现既定目标的最佳途径。拟建立如下工作制度。

1.师生双向互动自愿结对制。教育不仅是一个理智过程,更是一个情感过程。教育目的的实现,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尤为重要。按学生意愿进行分类摸底,在客观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家庭问题严重,德育素质低下,行为习惯不良的学生,并以班级为单位,确定导师小组。由学校学导处统一下发“结对意愿表”,注明导师和受导学生的自身特点及特长等,双向互动自由选择所要结对的学生和导师。

2.工作手册培训制。针对受导学生的个性特点及问题成因,对导师定期开创性地培训如何预设目标、制定阶段性达成度,及具体开展的阶段性导育措施,提出前瞻性、有价值的建议。

3.阶段性考评制。考评是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目标的必要保证。阶段性考评分期初、平时、期末三大块,内容包括工作手册记载、了解受导学生实情、受导学生进步表现三大项。期初重点考评学生成长计划、方案的制定与设计、每周开展的谈心辅导、了解受导学生实情等,为平时检查积累材料。平时重点考评谈心辅导措施、与家长、任课教师配合情况。期末以座谈、个别调查、任课教师处等途径考评受导学生的进步表现;导师教育个案、随笔的撰写;学生成长日记中体现的情况等。使每位导师工作有章可循。

4.系列校本培训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校本培训运行机制,创设一种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切磋、交流的学校文化环境,使学校不仅成为学生发展的场所,也是一个促进导师不断成长与提高的良好载体。

5.建立档案和总结制。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其重要作用逐步被各行业认识、利用。每学期把开展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活动、阶段性考评的结果、导师撰写的个案、心得体会、随笔等资料及时归档,对其中的优秀作品在“校长信箱”上予以公布和推广示范,既是对当前工作的真实写照;更能不断更新导师的教学观念,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

6.小课题研究互动制度。小课题研究一直以来为我校的办学特色之一。在导师制实施之后,导师需要负责学生课题的研究与指导,在课题研究中,增进双方的关系,提升双方的能力。

附:

总结上一学年的导师制工作,经与级部主任级部分导师研讨,鉴于我校导师资源匮乏,在今后的工作中,每个学习小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选择导师。即有的小组可以有导师,有的小组也可以没有导师。真正实现双向自主原则。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