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如下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
3.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4.形成档案。各省(区、市)要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格式提出基本要求。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①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②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③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5.材料使用。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要加强管理,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为招生录取工作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要加强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省(区、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减少考试次数 严禁组织月考周考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12月17日,省教育厅就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育人模式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包括中小学要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农村中小学办出农村特色、建立学生团队活动体系、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通过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减轻课业负担、借助信息技术推进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等多个亮点,与此同时,我省将在学生考试制度上进行改革,减少考试次数,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这一意见将在今后全省基础教育方面逐一落实。
在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方面,中小学教育要增强思想教育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加强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教育。体现课程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时代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强化学科课程育人的配合,提高课程综合育人效果。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有关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课程标准所要求的调查、查阅、收集、观察、设计、制作、实验、研究、参观、讨论、交流等实践活动,切实改变教学中重知识传授、轻实践活动的现状,增加活动项目的思想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农村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建立可供学生种植、养殖、制作的实践活动基地,有效组织形式多样的户外实践活动,彰显农村学校优势,办出农村学校特色。
参与和建设各种课外团队活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形式,意见中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团队建设和团队活动。把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主题活动制度化。要重视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的建设,确保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种学生社团活动。支持、引导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和活动,鼓励学生关注、参与学校、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重视学习小组、班组织、少先队、团委会、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建立完整、系统的学生团队活动体系,真正发挥团队和社团活动不可替代的育人功能。
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培养是教育的重要任务。今后要创新学生管理理念和模式,把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的机会还给学生,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自主发展。鼓励、支持学生参与策划组织体育节、艺术节等各种主题活动;参与各种公共生活的规则制定和秩序治理;自主管理小组、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培养学生生涯规划能力。中小学校要建立支持学生自主管理的指导、评估、激励机制。全省绝大多数初中、高中学校和小学高年级,基本建立以问题设计为关键、自主学习为基础、探究合作为核心、展示交流为特征的新教学模式,进一步推动由班级授课教学模式向小组探究学习模式的转变,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学生作业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教学装备管理要从方便管理走向方便使用,从方便班集体使用走向方便个人或小组使用。图书馆、实验室、器材室、专用教室等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最大可能地满足学生在自主学习、小组学习过程中的需求。按照靠近学生、靠近教师、靠近教学的原则,把必要的仪器、标本、模型、图书、挂图等装备,放置在教室、教研室、橱窗等便于师生接触、观察、使用的地方。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使用教室中的多媒体设备开展学习活动。改进计算机放置、管理办法,满足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场所随时使用计算机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在基本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任务的基础上,还要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获取知识,完成作业,交流思想,共享成果。培养学生网络自律能力,养成文明上网、理性用网习惯,学会正确看待和辨析网络信息。在2015年完成所有教师和所有初、高中学生学习空间建设任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小学生学习空间。配齐配足计算机,满足学生随时随地使用计算机开展学习的需要。在宽带网络进校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在规范考试管理方面,一方面要减少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学期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初中阶段语文等文化类科目每学期可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高中阶段组织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体育每学期组织一次测试。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另一方面改革考试内容,发挥考试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课程标准是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严禁超标命题,中考不再印发考试说明。语文等文化类 科目采用书面考试;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等采用操作考试;体育采用实地测试;其他课程采用考查。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其他课程中实践活动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理科实验教学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学科素养、学科能力的命题和考试办法;探索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的考查、评价办法;改进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的命题和考查办法。
拓展学生评价领域,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完善国家课程考试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学生学习校本课程、参与学生团队活动的评估方式和成绩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个性特长、标志性成果、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的记录、考核和结果使用制度。(记者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