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一、什么是宪法?
大家可能会经常听到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咱们国家的国法是什么呢?咱们国家的国法就是宪法,宪法他很特殊,他不是普通的法律,他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宪法和其他法律都是法律体系中的一种,但宪法又不同于其他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最具权威的国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宪法是制定其他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它不一致的地方都是无效的,而法律则是法律体系中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如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刑法》、《行政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我国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四部宪法,第一部是1954年9月20日,第二部是1975年1月17日,第三部是1978年3月5日 ,第四部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部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共5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也就是说自2014年起,12月4日被定为国家宪法日,也被称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为什么要学习宪法呢?(也就是学习宪法有什么意义和重要性呢?)
宪法特别好,咱们要带着感情去了解他。宪法是我国法治统一的基础,是民生福祉的保障,如光明驱散旧制度的野蛮和强权,如利斧砍断人性的无知与蒙昧,宪法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所以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其中的“理”,内涵就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义、正直、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
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 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宪法确立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你我一样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制定,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三、宪法和人一生的关系
也许有的同学在想:宪法这么严肃、抽象、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太远太远。其实不然,宪法将伴随守护我们一生。
1、出生 当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宪法就已经保护我们了,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具有着独立人格权的人,宪法要求父母在我们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无私的爱和守护,抚育我们长大成人。《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末成年子女的义务
2、上学 当我们入学受教育时,宪法保障我们接受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走进校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学习、玩耍、放飞梦想。
你到了适当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3、当你成年了。当我们满十八岁成年后,我们拥有了一项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岁成年的你,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二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当你上大学、参军,上了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当你毕业工作。大学毕业了,你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参加工作时,宪法保障我们同工统筹。 6、当你工作第一次休年假。你努力工作,依法纳税,一年后,享受到了带薪年假。《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二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7、当你结婚生子,你和TA步入婚姻殿堂,后来有了宝宝。宪法一路都在保护你们。《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8、当你买房,你和伴侣商量后贷款买了一套新房。虽然辛苦,但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宪法》总纲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当你退休了,你的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你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二章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所以学习宪法的意义特别重大,我们中学生的“人生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如何让法治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成为学校和社会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四、中学生应该如何遵纪守宪呢?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章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早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造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根据宪法,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还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精神,并且能够讲宪法,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认为我们中学生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知和遵守::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思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一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治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治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悲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蚊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赃枉法,虽然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么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了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荐决定作用。
第三是要护法。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从头脑里我们一定要首先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这种意识。因为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在我们的心中,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学生。
六、生活中的一些违宪案例
1.盗窃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盗窃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2、赌博罪 赌博罪(刑法第303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018年7月19日.贵州雷山县西江镇开觉村,一群小学生围在一小型“滚地龙”赌博器前一元。两元的下彩,进行赌博活动。一些不法人员走街串巷设局引诱乡村小学生进行赌博,收刮学生零用钱.这就是同学们参与了赌博了。所以对同学们来说,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等码,都不可以玩赌博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3、毁坏公物罪。它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市区内的绿地、健身器材、石椅损坏严重;街道两旁的公用电话亭、灯箱广告牌、融塑、护栏、垃圾桶经常惨遭“毒手”,这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在《刑法》里被称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特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颜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造窃罪论处。
4、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被告人郑某准,1992年12月15日出生,因对同班同学李某堂心怀不满而发生过打架,为此对李某堂怀恨在心。2008年4月29日上午7时30分,被告人郑某准在上早读时将李某堂从教室里叫到学校门外50米处的公路旁,并质问李某堂在前一日是否叫人打他。李否认,郑便趁李不备用随身携带匕首刺伤李的左大腿后,将李摔倒在地,随后又刺伤李的肩部。
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被告人郑某准的法定代理人郑某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堂医疗等费合计人民币50924.16元。
5、恐吓勒索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不当的手法,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8月4日凌晨1时,河南郑州一大型商场门上出现用水彩笔书写的恐吓敲诈信。恐吓者声称在商场内放置了150斤炸药,要求商场“准备1800万元”。郑州警方连夜紧急调动近200名警员,经过近4个小时的仔细调查后竟发现:恐吓者是4名来郑州游玩的小学生,大的13岁,小的11岁。他们写恐吓信竟是在解手时突发“灵感”觉得好玩。
所以,我们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腊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我们还可以想象,每天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关心父母、敬畏师长、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其实都是对自己宪法权利的珍惜与尊重,都是在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国是我们的国,法是我们的法,我们不去认同、不去遵守、不去维护、不去弘扬和发展的话,还有宪法么?还有中国么?还有我们中国人么?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们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恪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做的,就是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当生活中,我们不认同某些人、某些事时,我们可否想到:那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应当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当现实中,我们畏惧于某种强权、某些不公时,我们可否想到:这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应当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维护。
七、如何让宪法走进我同学们的心中,作为咱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我对同学们提出几点殷切希望:
一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姐: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