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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特殊学生成长档案的通知

通  知

    各年级组:

    为进一步做好对学生教育服务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有效进行干预,请各年级各级部开展好对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特殊学生班主任老师要实行导师责任制,各班要建立台账,各级部汇总,年级负责跟踪,学导处建档。如:行为举止异常、心理波动、暴力倾向、家庭经济困难、父母离异、父母外出打工,留守的、所有借读生等。对相关学生开展排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对以上学生要特殊关照,全方位关注。

    二、认真做好排查的分类,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三、发现心理状态有问题的学生及时送至学导处,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估;纪律方面问题严重的学生,可抓典型事件送学导处保卫科,学导处将协助处理。

    四、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充分发挥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作用,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

各年级各级部将排查结果在本年级存档外,同时报送学导处心理咨询中心备案一份,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配合班主任老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服务工作做到位。

    附:1.山西师大实验中学特殊学生成长档案

          2.《特殊学生情况登记表》填表指引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学导处

201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