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年级、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质量,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静校制度如下:
一、学校每天中午12:30——14:00静校,静校期间任何人不得进校;学生公寓中午12:40——13:50,中途学生不得离开宿舍;晚上10:30静校。
二、在上述时间段内,学校学生必须离校。
三、如有特殊情况,学生不能回家,班主任老师需要和家长及时沟通,并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后,上交到学导处保卫科存档。
四、静校期间各教室的监控设备将全部打开,在校学习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学生离校后,校园保安开始清校、排查。
学导处保卫科
20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