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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实施方案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

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实施方案

    各年级:

    本学期,我校各年级各班涌现出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为更好地发挥先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师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共同进步,推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进程,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末表彰一批“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暨优秀班主任标兵”、“养成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小组”、“优秀住校生”,望各年级接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优领导组

    组  长:晋  军

    副组长:史晋奎  王增科  崔  鑫  杜   彪  孔建业  靳   刚

    成  员:李   明   冯丽宁  陈  伟  陈建飞  李雁平  李文明 

               白振军   张秀丽  张  蕊  张二虎 

    二、“新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标准

    1.品德素养

    (1)心存感恩,懂得感恩社会,感恩长辈,感恩父母、感恩师长、体贴家长,关心邻里。

    (2)主动和父母交流,主动帮助父母做家务,学会待人接物。

    (3)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4)积极学习、弘扬、践行美德,踊跃参加各种爱心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5)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善于杜绝不良疑惑,有自制力。自尊自信,尊爱生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兴趣广泛,生活方式健康。

    2.学业成绩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有求知欲,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善于提出问题,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和反思,善于汲取他人经验和处理信息。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10%。

    (4)积极主动与他人合作,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创新意识强,实践能力强,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

    (5)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各科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20天。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90分以上,且成绩优秀或专项突出。

    (7)有团队精神:集体观念强,用心维护集体的荣誉,不做有损班级荣誉的事情。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努力完成各种任务。尊重他人,在学习或活动中善于和同学合作,不做有损他人荣誉的事。

    3.公德修养

    (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

    (2)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坚持做好事,自觉为班级出力,见义勇为,事迹突出。

    (3)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热心公益。

    (4)熟知相关法律,能维护权利、履行义务,不做违法的事。有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关爱社会,为需要帮助的人献爱心。

    (二)评选名额

    “新三好”学生每班评选3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标准

    1.品学兼优,且符合“新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

    3.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4.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德、智、体各方面能以身作则,作风民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5.能独立主动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每班评选2名。

    四、“先进班集体暨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标准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相互团结,互相帮助,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学风和班风;

    2.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3.本班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先进班集体名额为班级总数的30%,即:初一、初二、初三年级每年级一个班,高一年级五个班、高二年级五个班、高三年级四个班。

    五、“养成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结合我校“自主、自立、自信、自强、尊重传统、乐观能群”的养成教育核心理念,特制定以下评选标准。

     1.在学习生活中恪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知书识礼、辨是非、懂荣辱;学会谦恭、学会感恩、学会礼仪;用《弟子规》来规范言行举止,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在学校组织的养成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做点”明确,积极践行优秀传统文化;自主学习态度端正,自我管理效果显著,有强烈的上进心,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好评和认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着装得体,衣着整洁;谈吐举止文明,使用礼貌用语;在公共场合不喧哗、不嬉戏打闹;同学间友爱互助,互帮互学,同学关系融洽。

    4.以集体荣誉为重,无违纪不文明行为;保护环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班集体做好事。

    (二)评选名额

    “养成教育先进个人”每班评选3名。

     六、“优秀小组”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标准

    1.小组文化建设开展是否符合“生本工程”理念。是否制定小组的“做点”和阶段性目标,是否能体现小组成员积极的人格特质和小组的整体发展方向,是否能在每次考试之后及时修订目标任务书并将其落实到实处。

    2.小组氛围是否积极向上。小组成员是否独立自主学习,展示课时每个成员是否积极参加展示,并体现小组的集体智慧。在日常学习当中小组成员之间是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否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是否具有良好的学习氛围。

    3. 小组长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自主、展示时能有效组织小组成员顺利开展活动,在日常活动中能起到积极表率作用。能够主动与班主任、小组导师和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协助老师及班委做好小组的各项工作。

    4.组内成员是否积极落实小组导师制。与导师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进行目标任务书修订。是否表现出良好的自立、自主、自信、自强、尊重传统、乐观能群的精神风貌。

    (二)评选名额

    “优秀小组”每班评选一组。

    七、“优秀住校生”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我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2.住校期间服从公寓管理员和督导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我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3.住校生有秩序地出入宿舍,未在公寓楼内喧哗吵闹、抽烟、喝酒、追逐打闹或赌博。

    4.保持宿舍内务整洁,被子、鞋子以及其它物品须摆放统一、整齐、规范;

    5.保持宿舍卫生,并在值日期间认真清扫宿舍,确保洗手盆、地面等处干净整洁;

    6.不带外人住宿;不擅自在外留宿;不乱窜宿舍或在其他宿舍过夜;不冒名顶替其他宿舍成员;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刀具等带入宿舍;不私自接拉电线、在宿舍充电。

    7.公寓楼内不乱丢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保持公寓楼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8.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公物。

    9.与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共创文明宿舍。

    10.所在宿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和值班老师的管理,一学期内寝室成员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名额                               

    “优秀住校生”名额为班级住校生总人数的5%。

    八、所有获奖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放假前提交学导处,学校将在开学初以展板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上传至校园网,对获选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