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学校暑期将开展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快乐度假,平安返校”。请各位家长必须高度重视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暑假学生自由活动、外出旅行、居家时间多,请家长务必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孩子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学生自救自护能力,确保每一个孩子“快乐度假,平安返校”。
二、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监督,要反复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河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严禁孩子携带火种进林区,严防森林火灾,平时也要注意用火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当前,雷暴天气等极端气候转为常态。要教育孩子如遇极端天气要学会安全避险:如防雷击、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洪涝灾害等。
四、学校再次慎重告诫各位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回家要教育并监督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拒乘超载车和“三无”车辆;不得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未成年的孩子不得驾驶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