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学术著作及其背后的价值功能问题时,很多人总是习惯性的把历史教科书作为一种“通俗读物”来看待,认为通行的历史教材,教育的实用价值更大些。对此,我觉得,这种认识存在着对历史教科书“历史何为”的偏差性认识。
何为“历史何为”?简单讲,就是历史的意义。如同布罗代尔在其《文明的文法》中所讲的,“历史学不应当热衷于民族主义的编造;也不应当只沉湎于人文主义,重要的问题在于如果历史学消失,国民意识也将因此不能存续,而如果丧失了这种国民意识,法国也好,意大利也好,都不可能存在有独立的文化和真正的文明”。这种“国民意识”如同我们彼此的“故乡记忆”。当我们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时,这种回忆不一定是对于村庄位置、房舍田地、乡亲父老的具体再现,而是一种关于故乡的温馨感受,使人们一想起故乡就觉得亲切,使互不相识的人一提到共同的故乡就有“同乡”甚至“同根”感觉。我想,好的教科书,他就是要明确这种历史的“记忆”和“传承”。当我们在阅读其时,能够感受到这份沉甸甸的历史底蕴和价值,从而更好的熏陶 我们,使我们更好的服务于这个社会和国家。我想,这也就是一本好的教科书的主旨所在吧。
然区别于那些历史学著作的是,历史教科书因其特殊的通俗化叙述视角,使的历史的价值无限的放大。这种叙述视角,是在遵循深入浅出的原则下,对历史作出合乎时宜的理解。一本好的历史教科书,通过编者精心选择的情节和文字,传递学术思考的深度和难度,能够让人在阅读之后,感受到历史的流动,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能让人很好的理解“历史”,激活读者或听众的记忆、体验与经验,调动内心的“储备”,唤回心中的“记忆”。